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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佛”李洪志推脫不掉殘害生命的罪責——追憶“1·23”天安門自焚案

作者:吳依琳 · 2022-01-18 來源:中國反邪教網(wǎng)

21年前的2001年1月23日14時41分(中國農(nóng)歷除夕),7名來自河南省開封市的法輪功癡迷者即“大法弟子”,在北京天安門廣場集體自焚,其中2人死亡,3人燒成重傷,釀成了震驚中外的慘案。盡管“法輪功”邪教組織百般抵賴,甚至嫁禍中國政府,然而,事實證明,那次“自焚”是李洪志及其邪教“法輪功”無法推卸的罪責。

推卸責任是李洪志及其邪教“法輪功”的本性

邪教教主李洪志,號稱自己是功能比釋迦牟尼、耶穌還要高很多倍的“佛”,甚至說自己有無數(shù)無所不知、無所不能、無處不在的“法身”,能保護每一個跟其修煉“法輪功”的“大法弟子”,如1996年8月3日李洪志在其《法輪佛法—在悉尼講法》中明確表示:“當一個修煉的人將要遇到麻煩事的時候,我的法身給你把這些東西化開,不讓出現(xiàn),也會點化你……我有無數(shù)法身保佑你,你跑到月球上去,跑到哪里,我都能保護你”。然而,無數(shù)“大法弟子”不僅沒有得到李洪志的保護,而且當他們出現(xiàn)了危險甚至丟掉了生命的時候,李洪志總是用各種說辭推脫。

如1998年7月4日,包括張一軍在內(nèi)的8名海南“法輪功”骨干坐車前去參加“修煉交流”大會時,發(fā)生了車禍,當時8人幾乎都沒了生命的體征。李洪志得到車上8人全部死亡的消息,推脫說“那八個弟子已經(jīng)圓滿在他們的不同的世界里了”。而事實卻是張一軍沒有“圓滿”死去,且生還以后看清了李洪志騙子的嘴臉以及“法輪功”的邪教本質(zhì)與危害,與其徹底劃清了界限。如果沒有張一軍的生還,李洪志的“圓滿”說辭,不僅為其不能保護弟子推脫了責任,而且還會迷惑更多的癡迷者為了“圓滿”不顧一切!

再如,當那些因聽信李洪志“弘法”“講真相”要求,從事散發(fā)“法輪功”反宣品等違法活動的精進弟子,受到行政拘留、刑事拘留以及判刑等處罰時,李洪志不僅沒有對自己沒有能力保護弟子而愧疚,相反還推脫責任說是“弟子”們的罪大業(yè)大該受懲罰,如李洪志在《二零零八年紐約法會講法》答弟子問時說:“為什么在監(jiān)獄里?那是因為他們在歷史上給自己生命帶來的留下的沒還的債太多,所以造成的磨難就很大,該他在監(jiān)獄里還債。”

還有那些因聽信李洪志“消業(yè)”治病謊言,有病不治導致喪命的弟子,同樣被李洪志用“舊勢力安排”等說辭推脫罪責,更可恨的是,李洪志不僅推脫自己無能以及“消業(yè)”欺騙的責任,還用“壽到了”“圓滿”等謊言欺騙愚弄弟子!使部分愚昧的大法弟子因病不治死亡,還以為是自己命該如此,更有甚至臨死還感激騙子李洪志讓自己“圓滿升天”啦!

為此,推卸責任是李洪志及其邪教“法輪功”的本性。在“大法弟子”自焚這件事上,李洪志及其邪教“法輪功”也必然采取推脫罪責的手段。如“法輪功”主流媒體上曾提出天安門自焚的所謂“疑點”,如劉思影為何燒傷還包扎、王進東胸前的汽油瓶為何完好以及空中的漂浮物是警察打人的棍子等,甚至還誣陷說是中國政府雇人導演的,且不說這些疑點淺顯且不合理;就問騙子李洪志以及邪教“法輪功”給你們什么,你們情愿把自己燒成自焚的幸存者陳果和其母親郝惠君那樣?!如果沒有李洪志以及邪教“法輪功”“法輪世界”的“圓滿”迷惑,慘烈的自焚怎么會使7個人同時進行呢?

自焚幸存者的自證讓李洪志推脫不掉罪責

當年參與天安門自焚的幸存者王進東、劉葆榮、郝惠君、陳果、薛紅軍等均站出來道出了事情的來龍去脈。王進東,“1·23自焚案”的幸存者、策劃者,在2002年4月接受路透社記者的采訪,他“堅決否認他被政府收買操作這一事件的指控”(摘自外國記者采訪的報道《路透社記者親訪法輪功自焚幸存者》);并表示“至于我是不是一個法輪功練習者,并不需要其他人來說。我為我的愚昧與盲信感到恥辱”(新華網(wǎng)《中外記者續(xù)訪法輪功天安門廣場自焚事件當事人》 2005年1月20日)。

當聽到法輪功組織抵賴自焚的人不是法輪功的人員,誣蔑“自焚”事件是中國政府敗壞他們名聲的陰謀時,自焚者幸存者劉云芳氣憤地說“說自焚者不是法輪功弟子,我站出來作證”;劉葆榮指責說“法輪功睜眼說瞎話,這么做絕對沒有好下場”;王進東也大聲疾呼“法輪功害人害命就是真相,邪教不除人間的悲劇還會更多”;郝惠君、陳果說“要以一種理智的方式看待事物”、“告誡(北美的法輪功習練者)絕對不要再癡迷了”、“希望那些仍然相信這個邪教(法輪功)的人能夠醒悟并且遠離它,不希望看到另一個和我一樣的受害者”(摘自瑞克·羅斯著的《邪教:洗腦背后的真相》)。

“法”是李洪志誘導弟子自焚的鐵證

“大法弟子”在李洪志精神控制下,以“法”為師,而剖析李洪志的歪理邪說“法”,發(fā)現(xiàn)其中有大量暗示、誘導自焚的內(nèi)容:

(一)修煉成功就會進入天國世界。李洪志引誘“法輪功”練習者:“你聽說過有極樂世界嗎?法輪世界更美”(《轉(zhuǎn)法輪法解》p118);“極樂世界樹是金的,地是金的,鳥是金的,花是金的,房子是金的,連佛體都是金光閃閃的”(《轉(zhuǎn)法輪》p319);“將來他修成的時候,想要什么伸手即來,要什么有什么,想干什么就干什么。在他的世界中什么都有”(《轉(zhuǎn)法輪》)。

(二)放下人的身體可成神。李洪志勸說弟子:“放下生死,就是神,放不下生死就是人”(《澳大利亞法會講法》);“涅槃就是和尚死了,肉身扔了,他自己的元神帶著功上去了”;“有的人覺得自己一下子沒有身體的束縛了,輕飄飄地非常美妙地飄了起來”(《轉(zhuǎn)法輪》)。

(三)人在“圓滿”時身體無用?!拔蚁朐谀銈儓A滿的時候給人類帶來一個壯舉,叫所有大法弟子不管要不要身體的,都帶著身體飛上天,不要身體的在空中虹化掉,然后飛走”(《歐洲法會講法》)。

正是在李洪志系列歪理邪說的煽動蠱惑下,才發(fā)生了天安門自焚事件。劉云芳是最早通過李洪志的教唆中“悟出”到天安門廣場自焚能實現(xiàn)“圓滿”,并且將這一邪說制成宣傳品散發(fā)給王進東等人。他說:“我上天安門廣場自焚,就是用我的身體向人們說明真相:‘大法’是真的”。王進東也承認:正是李洪志的系列經(jīng)文“堅定了這個舍棄自我,用自焚形式去‘正法’的信念”。還有,1999年7月—2001年1月,經(jīng)常有一些“法輪功”人員在天安門前靜坐示威,并將照片發(fā)到境外網(wǎng)站、媒體上,主要原因就是李洪志和法輪功網(wǎng)站的不斷教唆,信徒們聽信李洪志的“天安門的氣場最強”,極盡表演。

盡管李洪志以及邪教“法輪功”竭力推卸教唆弟子自焚的罪責,但是,受李洪志歪理邪說的蠱惑,“大法弟子”為“升天圓滿”的慘劇不斷發(fā)生,且部分自焚幸存者如天安門的幸存者,用他們生命證實自焚的始作俑者就是李洪志和邪教“法輪功”,使李洪志以及邪教“法輪功”難逃殘害生命的罪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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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徐虎